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往来款项管理制度
2018-03-16 12:59   审核人:

1. 目的

对学校的往来帐项的发生、增减变动、余额和账龄分析活动的控制,确保债权、债务的及时收回和支付,防止差错和舞弊。

2. 管理要求

2.1. 往来款项的建账

财务处应当按照客户设立往来款项明细账,详细反映内部各业务部门以及客户应收款项的发生、增减变动、余额及其每笔账龄等财务信息。

2.2. 往来款项的管理

2.2.1. 财务处应当依法理财,对到期的应收、应付款项,向学校主管领导提供“往来帐项明细表”,内容包括:客户名称、资金的性质、余额等信息,配合相关部门及时提醒客户依约付款和收款。

2.2.2. 对逾期的应收款项,应当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催收;对重大的逾期应收款项,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。

2.2.3. 每年年终时,财务处应组织专人全面清查各项往来款项,对重大的款项进行核对,与债务人核对清楚,编制“往来账项账龄分析表”,做到债权明确,账实相符,账账相符。

3. 相关记录

往来帐项明细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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