计划财务处工作职责
1.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》以及《政府会计准则制度》《高等学校财务制度》等各项规定,指导并管理学校财务工作。
2.负责全校日常经费支出核算和管理工作,往来款项的日常与定期清理工作,工会会计核算工作。
3.按要求提供有关会计信息资料,按期编报各种财务报表,认真做好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编制、执行、分析和考核等管理工作。按每年批准的预算方案下达本年度校内各部门预算指标。
4.负责学校零余额帐户、银行专户的开户许可、法人变更、印鉴卡保管的相关工作,做好银行帐户、网银支付、公务卡的对帐管理工作,做好国库支付系统动态监督工作。
5.负责核算与发放学校教职员工工资及各种津贴补贴、伤残金、抚恤金、取暖费、遗嘱补助、学生奖助学金等。保障工资系统网上查询系统的更新与维护。
6.负责全校教职工医疗报销、公积金扣缴及支取工作、个税计算与申缴工作、社会保险费申缴工作。
7.负责学校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、标准的申请、审批工作,全校学生收费的收缴,其他非税收入的收缴,非税上入的上缴和返回,校内资金调拨工作,以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开展。
8.负责学校政府采购网的培训、管理、审核工作。
9.负责对合同价款、收支条件等条款进行审核并按规定支付款项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。
10.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、归档、保管工作。负责所有收费项目收据的购买、使用、归档入库的工作。
11负责财会队伍建设,加强财会人员学习和培训,不断提高政治、业务素质,更好的为学校服务。
12.负责制定各项财务管理制度,健全内部会计监督机制。
13.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