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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通知
2023-03-14 14:45   审核人:

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)要求,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(以下简称“年度汇算”)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。纳税人如需在3月1日至3月20日之间办理年度汇算,可在3月1日至3月20日登录手机“个人所得税”APP进行预约。3月21日以后,纳税人无需预约即可办理。

年度汇算是指个人在次年规定的汇算时间内,通过合并全年的综合所得收入(工资薪金,劳务报酬,稿酬,特许权使用费),对纳税人上一年度预缴个税税款进行多退、少补。

因年度汇算申报内容涉及个人信息,为了便于教职工高效快捷办理年度汇算,请教职工通过手机“个人所得税APP”引导流程自行汇算申报。

计财处

2023年3月14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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